关于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族民间文化发掘和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通报
(2017年9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余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发掘和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共提出三条审议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把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组建机构,配置人员,并加大专业人才和民间艺人的培养工作力度,为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要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把物质文化的发掘、保护作为重点,全面开展一次民族民间文化普查,摸清家底,做好保护和传承规划,逐项抓好落实。
按照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组分别到八镇一乡一街道及县文体广播新闻出版局,对县人民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现将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落实情况
1、5月3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卢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专题研究民族民间文化发掘传承和保护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责任,5月11日卢川副县长主持召开调度会,调度工作推进情况;6月22日,卢川副县长到文广局就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现场解决困难和问题。目前,普查工作已经完成,建立了县级保护名录,正在积极申报市级、省级保护名录。
2、在县文化馆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明确戴庆氢同志负责,抽调了2名文化志愿者具体抓民族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在县文物管理所增设“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明确王勇军同志负责,抽调了1名文化志愿者具体抓民族民间文化的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3、为确保民族民间文化发掘和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县财政划拨了90万元专项经费,其中:60万元用于全县文化活动的开展、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与传承工作,30万元用于文化站、所及民间文艺团队和培训机构文化活动。
二、正在落实情况
邀请专家赴余讲课和组织办公室人员外出培训工作正在联系和拟定外出培训计划,年内完成。
|